人身意外傷殘保險Unfallversicherung

每年德國有將近九百萬起意外事故,平均每;四秒就發生壹起。其中百分之三十的意外事故是在發生在工作崗位上,百分之七十是發生在工作之外的時間。所以只有個法定意外事故險是很不夠的,因為法定意外事故險只對工作期間發生的意外事故理賠。

壹.意外事故舉例:

1.車禍       王先生在壹次嚴重的車禍中失去了雙腿。由於自己要承擔大部分昂貴的醫療費用,這成了家庭的壹個沈重的負擔。今後王先生必須呆在輪椅上,所以室內的擺設必須重新安排,例如重新安裝適合輪椅的樓梯等等。很快家裏的積蓄就被用光,另外王先生再也不能工作了,原來的買房計劃隨之泡湯。假如果之前投保了人身意外傷殘險的話,這壹切都不成問題。

2.摔傷     莫小姐在打掃自家天花板蜘蛛網時不小心從扶梯上摔了下來,骨髓也嚴重受損。自此之後莫小姐骨盆以下完全失去知覺。除了必要的醫療費用由醫療保險支付之外,其它部分的費用都由人身意外傷殘險承擔,例如手術之後身體功能調理的開銷,還為莫小姐在室內進行了改修。雖然莫小姐今後的生活需要別人照顧,但是由於有保險公司提供的殘疾養老金,莫小姐下半輩子有了經濟上的保障。

3.自行車事故   小安安在10歲時得到了壹輛自行車作為生日禮物。他想試車,就從壹個斜坡往下騎。結果沒控制好自行車,壹頭撞到了停在路邊的汽車上,傷得不輕,特別是臉部撞了壹個大傷口。雖然及時得到必要的救治和護理,但還是留下了壹道傷疤。由於從醫學角度來說做手術並不是必需的,那只是出於美容的目的,所以如果非要做手術的話法定醫療保險將不會為手術買單,但是人身意外傷殘險則負責此類手術的開銷。

二.人身意外傷殘保險提供什麽保障?

1.壹次性傷殘賠償 (Invalidität)     如受保人因意外事故壹年後還留下身體或精神全部或部分殘廢,在完全殘廢情況下,得到足額保險金額,如部分殘廢,則按殘廢比例(所謂的Gliedertax)予以部分賠償。

2.傷殘養老金賠償(Unfallrenten)     如受保人因意外事故壹年後還留下身體或精神傷殘超過壹定程度(各保險公司不同,壹般是50%),則可得到合同簽訂的終身養老金,有些保險公司甚至加上擔保年限賠償給家屬。

3.撫恤金(Todesfallleitung)    如受保人因意外事故壹年內不幸去世,則可得到合同簽訂的賠償金額。

4.住院補貼(Krankenhaustagegeld)     如受保人因意外事故住院,則每天得到壹定賠償金額,按實際住院天數計算。

5.康復補貼(Genesungsgeld)       出院後還需繼續治療的康復過程,每天得到壹定賠償金額,各保險公司有不同的時間限制。

6.病假補貼(Krankentagegeld)     如受保人因意外事故休病假而不能工作或學習,每天得到壹定賠償金額,各保險公司有不同的時間限制。

7.其他項目壹般是免費包括在內如 組織現場救護(Bergungskosten) 整容手術賠償(Kosmetische Operation) 療養補貼(Kurkostenbeihilfe) 成人家務補貼(Haushaltshilfe)及孩子住院陪同費補貼等。保額因保險公司而異。

以上保障可自由選擇,投保人應該按自身經濟情況盡可能選擇足夠的理賠金額,至少要保證任何事故發生之後不會導致經濟出現問題。壹般情況下,項目越廣,保費越高。當然,各保險公司同樣條件下價格相差很大,所以選擇保險公司非常重要。

三.人身意外傷殘保險的時間和地域範圍   

與法定保險不同,私人人身意外傷殘保險提供全天24小時及全世界範圍的保險保障,無論是在家裏或行車時,還是在工作,學習和業余時間,運動及度假都享有保險的保障。

四.人身意外傷殘保險的除外責任

1.因神誌不清造成的意外事故;

2.酗酒及吸毒後造成的意外事故;

3.故意自我傷害造成的意外事故;

4.戰爭和內亂期間或主動參與肇事毆鬥導致的意外事故;

5.傳染及中毒,但部分保險公司也把傳染或孩子食物中毒列入保險範圍;

6.參加機動車競賽引起的意外事故;

7.由於核能源造成的意外事故;

8.由於過度運動引起的肌肉損傷;

9.違法行為引起的意外事故 此外,作為職業飛行員和跳傘員,潛水員及職業運動員要另立保險。體力工作者保費較高,而家庭主婦,無業人員及兒童相對優惠。有壹有如弱智,神經病等特定疾病的人員不能參加。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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